標準作業流程
1
漏上傳發票處理
執行說明
- 發票系統商寄送漏上傳通知至櫃台信箱後,核對通知中的發票號碼及日期。
- 於連接發票機的櫃台桌機進入:發票開立維護 -> 找到該張發票 -> 重印發票。
- 勾選『僅上傳不列印』後確認開立,再確認上傳狀態。
注意事項
- 發票開立、重傳及作廢只能使用連接發票機的櫃台桌機。
2
作廢發票
執行說明
- 進入靈知:稽核營運 -> 營業報表 -> 發票開立維護。
- 選擇發票日期並找到正確發票號碼,進入作廢設定,填寫明確原因後確認。
- 一般紙本或統編紙本發票須收回實體,蓋作廢章或註記作廢後貼於作廢表留存。
- 載具發票作廢時,在系統備註『載具作廢,無實體紙本作廢單』。
注意事項
- 未取得應回收的紙本發票,不得逕行作廢。
3
開立或補開發票
執行說明
- 顧客未退房:於房間訂單選擇發票開立;團體帳由訂單團體作業開立。
- 顧客已退房:接待出納 -> 已退房查詢,依退房日期、房號及姓名找到訂單後補開。
- 團體帳已退房案件可由訂房管理 -> 訂房作業 -> 訂單多筆查詢,於收款團體消費中開立。
- 開立前確認金額、載具、統一編號及發票對象。
注意事項
- 不得重複開立;平台或旅行社付款案件須依訂單付款關係判斷發票對象。
4
三聯式手開發票
執行說明
- 依序填寫買受人、統一編號、日期及品名『住宿費』。
- 以含稅總額除以 1.05 計算銷售額,營業稅為銷售額乘以 0.05,再核對總計。
- 填寫中文大寫總計、蓋統編章,將第二、三聯交付顧客並留存存根。
注意事項
- 確認日期、統一編號、金額及聯次正確;計算有疑義時先請主管或財務確認。